35.為健全我國人權保障體系,各級政府機關行使其職權,應符合「兩公約」有關人權
保障之規定,避免侵害人權,保護人民不受他人侵害,並應積極促進各項人權之實現。
上述「兩公約」係指下列何者?
(A)自由與安全權利國際公約及兒童權利公約
(B)公民與選舉權利國際公約及社會安全權利國際公約
(C)政治與自由權利國際公約及社會衛生福利權利國際公約
(D)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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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74), B(718), C(385), D(1967), E(0) #2339696
統計: A(1674), B(718), C(385), D(1967), E(0) #2339696
詳解 (共 7 筆)
#5487654
兩公約死背困難
來點口訣吧
公正射精文
希望大家都記住(⁎⁍̴̛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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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92785
記憶方式:
兩公約名稱中:公民、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全部都是高中公民課的主要範疇
衛生、安全、兒童福利這些....公民課很少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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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61274
第 1 條
為實施聯合國一九六六年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以下合稱兩公約),健全我國人權保障體系,特制定本法。
第 2 條
兩公約所揭示保障人權之規定,具有國內法律之效力。
第 3 條
適用兩公約規定,應參照其立法意旨及兩公約人權事務委員會之解釋。
第 4 條
各級政府機關行使其職權,應符合兩公約有關人權保障之規定,避免侵害人權,保護人民不受他人侵害,並應積極促進各項人權之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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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648929
請問這要如何判斷啊!!!
完全找到不到關鍵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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