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認為法律秩序乃是邏輯上圓滿自足的體系,吾人只需透過單純邏輯上的演繹,無須做..-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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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陳氏 高三下 (2021/11/25)
(A) (B)自由法學派(目的、利益、社會法學派): 主張法的自由發見,同意法官造法,避免立法怠惰造成法律未與時俱進的缺失
(C)法律現實主義(現實主義法學): 核心主張為法律是人制定的,因此受制於人的弱點、缺陷、不完美。主要觀點: 1、相信法律的不確定性,很多法律現實主義者認為,書本上的法律並不能決定法律爭議的結果。2、用跨學科的方法來研究法律。 3、相信法律工具主義,認為法律應該作為一種工具,以實現社會目標,平衡各種競爭的社會利益。 (維基百科)
(D)概念法學派(機械法學派):
主張法官應該依法審判,應遵從三段論法來審判
*自由法學派對概念法學派對批判名言:
「法律的生命不在邏輯,而在於經驗。」
由此可知概念法學派只是單純透過邏輯而審判,才會遭自由法學派批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