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關於行政程序法中聽證程序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舉行聽證應作成聽證紀錄
(B)作成限制或剝奪自由之行政處分前應經聽證程序
(C)對經聽證程序作行政處分不服者依法免除訴願及其先行程序
(D)行政機關舉行聽證前應以書面通知當事人及其他已知利害關係人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53), B(2853), C(409), D(458), E(0) #2909640
統計: A(253), B(2853), C(409), D(458), E(0) #2909640
詳解 (共 10 筆)
#5450521
第 102 條
行政機關作成限制或剝奪人民自由或權利之行政處分前,除已依第三十九條規定,通知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或決定舉行聽證者外,應給予該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之機會。但法規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91
6
#5514769
應聽證→ 不存在
通常都是→得聽證
32
4
#5512980
第 102 條
行政機關作成限制或剝奪人民自由或權利之行政處分前,除已依第三十九條規定,通知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或決定舉行聽證者外,應給予該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而不是聽證)之機會。但法規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23
2
#5538174
舉行聽證只能依法規定 才能舉行聽證
4
4
#5510103
102條的意思是:作成限制和剝奪自由之行政處分前,不一定經聽證程序,所以B錯誤?
2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