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下列何者不屬於刑法第 272 條之直系血親尊親屬?
(A)養父
(B)祖父
(C)曾祖父
(D)岳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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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29), B(18), C(58), D(3223), E(0) #3295622

詳解 (共 5 筆)

#6190968
(A) 養父  >> 擬制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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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5334

養父,依民法1077條第1項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親屬間之關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與婚生子女同。」

因此於收養關係存續期間內,養父就等同於親生父親,屬於本條的直系血親尊親屬!

另外補充,在被收養期間如果殺了「本生父母」是否屬本條的直系血親尊親屬?
如果依前述民法的概念去認定,會採否定見解;但如果基於血緣跟倫理道德、期待可能性等考量,應採肯定見解。此部分仍有部分爭議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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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91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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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1929

岳父是跟你老婆才是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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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9234
民法§1077收養之效力~養父母子女之關係
1.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親屬間之關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與婚生子女同
2.養子女與本生父母及其親屬間之權利義務,於收養關係存續中停止之。但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時,他方與其子女之權利義務,不因收養而受影響。
3.收養者收養子女後,與養子女之本生父或母結婚時,養子女回復與本生父或母及其親屬間之權利義務。但第三人已取得之權利,不受影響。
4.養子女於收養認可時已有直系血親卑親屬者,收養之效力僅及於其未成年之直系血親卑親屬。但收養認可前,其已成年之直系血親卑親屬表示同意者,不在此限。
5.前項同意,準用第一千零七十六條之一第二項及第三項之規定。

收養關係存續時,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關係視同親生(民法§1077)。選項中僅岳父岳母非直系血親尊親屬。答案選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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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637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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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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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6352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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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第 272 條 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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