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有罪判決確定後,下列何者並非得聲請再審之法定事由?
(A)原判決所憑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
(B)原判決所憑之證物,已證明其為偽造者
(C)原判決所憑之法院裁判,已經確定裁判變更者
(D)受有罪判決之人,已證明其係被誣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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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73), B(81), C(764), D(525), E(0) #1870088

詳解 (共 10 筆)

#3213420

 刑訴4 2 0(為受判決人利益聲請再審之事由).(判決未確定;得聲請上訴。判決確定:得聲請再審)。

  有罪之判決確定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受判決人之利益,得聲請再審:(證證誣、變懲新)。

  一、原判決所憑之證物已證明其為偽造或變造者。

  二、原判決所憑之證言、鑑定或通譯已證明其為虛偽者。

  三、受有罪判決之人,已證明其係被誣告者。

  四、原判決所憑之通常法院或特別法院之裁判已經確定裁判變更者。

  五、參與原判決或前審判決或判決前所行調查之法官,或參與偵查或起訴之檢察官,或參與調查犯罪之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因該案件犯職務上之罪已經證明者,或因該案件違法失職已受懲戒處分,足以影響原判決者。

  六、因發現新事實或新證據,單獨或與先前之證據綜合判斷,足認受有罪判決之人應受無罪、免訴、免刑或輕於原判決所認罪名之判決者。

  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及第五款情形之證明,以經判決確定,或其刑事訴訟不能開始或續行非因證據不足者為限,得聲請再審。

  第一項第六款之新事實或新證據,指判決確定前已存在或成立而未及調查斟酌,及判決確定後始存在或成立之事實、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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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8379

【法律廢止刑罰】

犯罪後法律廢止刑罰

應為不起訴處分。

刑訴252條

起訴後判決前廢止刑罰

免訴判決

刑訴302條4款

處罰裁判確定後,法律有變更不處罰

免其刑之執行,D錯

刑法2條3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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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3213
(A)原判決所憑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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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0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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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6713
我的簡易記法:再「變新告犯偽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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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0339
A 252條4款 應不起訴:犯罪後法律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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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92762

刑事----從輕從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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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51220
刑事訴訟法第 302 條案件有左列情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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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5817

刑法第二條第三項

處罰或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後,未執行或執行未完畢,而法律有變更不處罰其行為或不施以保安處分者,免其刑或保安處分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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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8289
比較(自己紀錄用)行為不罰:無罪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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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3656083
未解鎖
(A) 原判決所憑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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