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下列法律規定,何者無法律效果?
(A)刑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B)民法第184條第1項:「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C)民法第345條第1項:「稱買賣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移轉財產權於他方,他方支付價金之契約。」
(D)民法第767條第1項:「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對於妨害其所有權者,
得請求除去之。有妨害其所有權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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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8), B(152), C(3878), D(787), E(0) #2436457
統計: A(168), B(152), C(3878), D(787), E(0) #2436457
詳解 (共 7 筆)
#4429614
不鎖答案
簡單講一下
完全性法條=構成要件+法律效果
例如:刑法第 271 條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完全性法條呢?
例如:民法第 982 條
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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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6620
C只是解釋名詞而已,並沒有叫人該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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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8784
完全不懂@@有人可以解答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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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5292
(D) 民法第767條第1項:「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構成要件),得請求返還(法律效果)之。對於妨害其所有權者(構成要件), 得請求除去(法律效果)之。有妨害其所有權之虞者(構成要件),得請求防止(法律效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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