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下列關於申請設計專利之敘述,何者錯誤?
(A)申請設計專利,以備妥申請書之日為申請日
(B)申請設計專利之說明書及圖式,未於申請時提出中文本,而以外文本提出,且於專利專責 機關指定期間內將中文本補正者,以提出外文本之日為申請日
(C)申請設計專利之說明書及圖式,應充分揭露且明確,使該設計所屬技藝領域中具有通常知 識者,能瞭解其內容,並可據以實現
(D)申請設計專利說明書及圖式之揭露方式,於專利法施行細則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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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 B(0), C(0), D(0), E(0) #3525184
統計: A(2), B(0), C(0), D(0), E(0) #3525184
詳解 (共 2 筆)
#6739762
第 108 條 :
1.申請發明或設計專利後改請新型專利者,或申請新型專利後改請發明專利者,以原申請
案之申請日為改請案之申請日。
2. 改請之申請,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為之:
一、原申請案准予專利之審定書、處分書送達後。
二、原申請案為發明或設計,於不予專利之審定書送達後逾二個月。
三、原申請案為新型,於不予專利之處分書送達後逾三十日。
3. 改請後之申請案,不得超出原申請案申請時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所揭露之範圍。
答案是(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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