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下列關於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之敘述,何者正確?
(A)申請人對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之比對結果不服,得提起訴願與行政訴訟
(B)新型專利權當然消滅後,仍得申請新型專利技術報告
(C)若非專利權人未經同意而針對創作有商業上之實施行為時,新型專利權人欲進行警告而有 儘早獲得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之必要者,申請人得於申請新型專利技術報告時,一併敘明事 實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專利專責機關應於 3 個月內完成新型專利技術報告
(D)申請新型專利技術報告後,於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作成之前得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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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0), B(1), C(1), D(0), E(0) #3525192
統計: A(0), B(1), C(1), D(0), E(0) #3525192
詳解 (共 2 筆)
#6766635
(A).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係屬機關無拘束力之報告,其性質上並非行政處分,比對之結果縱然認為該新型專利不符實體要件,因該權利並未被撤銷,故申請人對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之比對結果,不得提起行政救濟。
(C).非專利權人有商業上之實施,新型專利權人欲進行警告而有儘早獲得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之必要者,申請人得於申請新型專利技術報告時,一併敘明事實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專利專責機關應於6個月內完成新型專利技術報告。
(D).第 115 條:
1.申請專利之新型經公告後,任何人得向專利專責機關申請新型專利技術報告。
2.專利專責機關應將申請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之事實,刊載於專利公報。
3.專利專責機關應指定專利審查人員作成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並由專利審查人員具名。
5.依第一項規定申請新型專利技術報告,如敘明有非專利權人為商業上之實施,並檢附有
關證明文件者,專利專責機關應於六個月內完成新型專利技術報告。
6.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之申請,於新型專利權當然消滅後,仍得為之。
7. 依第一項所為之申請,不得撤回。 答案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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