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卡新福利】寫作批改懸賞券,將於 2024/11/30 23:59:59 過期,還沒使用或領取,趕快前往領取並使用吧! 前往查看

地特三等◆法學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下列何者非屬對於人民職業選擇自由之客觀限制?
(A)私人不得設立軍校
(B)非視障者不得從事按摩業
(C)限制同一區域內有線電視系統業者之經營總數
(D)藥師僅得於單一處所執業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困難
最佳解!
角胡麻 大二上 (2020/01/01)
★★★ 職業自由之限制(職業自由「三階層理論」) 一、執行職業自由 關於從事工作之方法、時間、地點等,限制要有合理的公眾利益 (1)藥師執業處所應以一處為限,違反比例原則及工作權,違憲(釋字711) (2)限制中醫師不得以西藥製劑、成藥為人治病之規定,合憲(釋字404) (3)限制電子遊戲場業營業場所與醫院學校等保持一定距離之規定,合憲(釋字738) 二、選擇職業自由之主觀限制 針對從事特定職業之個人應具備之專業能力或資.....看完整詳解
18F
@(司法警察正取) 大三上 (2023/07/17)

(D)藥師僅得於單一處所執業 職業“執行”自由


19F
tuohuan 高三上 (2023/11/06)

釋字649號
至人民選擇職業之自由,如屬應具備之主觀條件,乃指從事特定職業之個人本身所應具備之專業能力或資格,且該等能力或資格可經由訓練培養而獲得者,例如知識、學位、體能等,立法者欲對此加以限制,須有重要公共利益存在。而人民選擇職業應具備之客觀條件,係指對從事特定職業之條件限制,非個人努力所可達成,例如行業獨占制度,則應以保護特別重要之公共利益始得為之。且不論何種情形之限制,所採之手段均須與比例原則無違 

將按摩業僅允准視障者從事,使有意投身專業按摩工作之非視障者須轉行或失業,未能形成多元競爭環境裨益消費者選擇,與所欲保障視障者工作權而生之就業利益相較,顯不相當 

【解題】補充/僅供參考 
非視障者不得從事按摩業 → 客觀條件 →  要有「特別重要之公共利益」始得為之,而且手段也要與比例原則無違 →  但限制只有視障者才能從事按摩業 → 未能形成多元競爭環境裨益消費者選擇,並與原本所欲保障視障者工作權而生之就業利益相較,顯不相當 

20F
萬晉宏 大四上 (2023/12/30)

(D) 藥師僅得於單一處所執業→職業執行自由

4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下列何者非屬對於人民職業選擇自由之客觀限制?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