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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13年 - 113 連江縣國民中小學_暨學前特教新進教師聯合甄選題目_國民小學普通科:國小教育專業科目#121692 | 科目:教甄◆教育專業科目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3年 - 113 連江縣國民中小學_暨學前特教新進教師聯合甄選題目_國民小學普通科:國小教育專業科目#121692

年份:113年

科目:教甄◆教育專業科目

40.李老師在簽訂新學年聘約時,需要了解自己需要遵守的義務。根據《教師法》第 32 條,李老師應該遵守的義務包括哪一項?
(A)從事與教學有關之研究、進修。
(B)享有待遇、福利、退休等權益及保障。
(C)對主管機關或學校有關其個人之措施提出申訴。
(D)參加教師組織,並參與其他依法令規定所舉辦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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