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有關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之救濟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原移送之警察機關對於簡易庭就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45 條移送的案件所為之裁定,即使有不服,亦無抗告權
(B)被處罰人不服警察機關之處分者,得於處分書送達之翌日起 5 日內聲請再議
(C)抗告期間為 10 日,自送達裁定之翌日起算
(D)被處罰人回復原狀之聲請,於裁定前,警察機關或簡易庭得停止原處分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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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38), B(522), C(1162), D(1511), E(0) #3342391
統計: A(238), B(522), C(1162), D(1511), E(0) #3342391
詳解 (共 6 筆)
#6269034
(A) 原移送之警察機關對於簡易庭就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45 條移送的案件所為之裁定,即使有不服,亦無抗告權有
社違法第 58 條(抗告)
受裁定人或原移送之警察機關對於簡易庭就第四十五條移送之案件所為之裁定,有不服者,得向同法院普通庭提起抗告;對於普通庭之裁定,不得再行抗告。
(B) 被處罰人不服警察機關之處分者,得於處分書送達之翌日起 5 日內聲請再議
社違法第 55 條第 1 項(救濟方式)
被處罰人不服警察機關之處分者,得於處分書送達之翌日起五日內聲明異議。
(C) 抗告期間為 10 日,自送達裁定之翌日起算
社違法第 59 條第 1 項(抗告期間)
抗告期間為五日,自送達裁定之翌日起算。
65
0
#7503980
D
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
第 44 條
回復原狀之聲請,於裁定前,警察機關或簡易庭得停止原處分之執行。
2
0
#7517601
這題答案是 (D)。✅
你圖片下方也顯示正確答案為 D。
? 關鍵:社會秩序維護法的救濟程序
D 正確:
被處罰人回復原狀之聲請,於裁定前,警察機關或簡易庭得停止原處分之執行。
這是在考「聲明異議/救濟期間的執行停止」相關規定。
其他選項為什麼錯?
A ❌
簡易庭依社維法第45條移送的案件所作裁定,不是完全沒有抗告權。對於特定裁定仍有法定的抗告程序。現行規定也可看到,對簡易庭裁定有不服時,在法定期間內可以抗告。
B ❌
聲明異議的期間不是「處分書送達翌日起5日內聲請再議」;社維法規定的是聲明異議,而且是經原處分警察機關向該管簡易庭提出。
C ❌
抗告期間不是題目所說的「自送達裁定之翌日起算10日」。社維法案件有自己的特別期間規定,現行實務資料載明為裁定書送達翌日起5日內抗告。
? 這題記法
社維法救濟:
警察機關處分
↓
5日內聲明異議
↓
簡易庭裁定
↓
特定裁定不服 → 5日內抗告
所以這題看到 D,直接選:
?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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