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3年 - 113 警察升官等考試_警正_行政警察人員:警察法規(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集會遊行法、警械使用條例、警察職權行使法)#123610
年份:113年
科目:警察◆警察法規
43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認犯罪嫌疑人或行為人有特定情形,將危及警察人員或他人生命或身體時,得使用
槍械逕行射擊,下列情形何者屬之?
(A)警察人員執行各項職務時,研判自身或他人可能遭受襲擊時
(B)發生暴力犯罪且持續進行時
(C)其他治安事件於警察人員或他人有遭受危害之虞時
(D)意圖奪取警察人員配槍或其他可能致人傷亡之裝備機具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