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關於佛洛姆(V. Vroom)預期理論(expectancy theory)中對組織成員是否有激勵作用之敘述,下列何者
錯誤?
(A)取決因素之一在於該成員對完成任務可能性的認知
(B)取決因素之一在於該成員對完成任務後所得報酬的認知
(C)取決因素之一在於該成員對領導階層的忠誠度
(D)取決因素之一在於該成員努力、績效與報酬三者的關連性
統計: A(195), B(453), C(5691), D(537), E(0) #1357707
詳解 (共 3 筆)
弗魯姆(Victor H Vroom)1964年在《工作與激勵》提出期望理論(expectancy theory),稱「效價-手段-期望理論(VIE)」。 該理論引出了調動人們工作積極性三條件:激勵(Motivation)的強度(F)取決三者乘積: F=E*(ΣV*I)
1.期望值=效價(Valence):努力與績效的關係。人們總是希望通過一定的努力達到預期的目標,如果個人主觀認為達到目標的概率很高,就會有信心,並激發出很強的工作力量,反之如果他認為目標太高,通過努力也不會有很好績效時,就失去了內在的動力,導致工作消極。
2. 手段工具(Instrumentality):績效與獎勵的關係。人總是希望取得成績後能夠得到獎勵,當然這個獎勵也是綜合的,既包括物質上的,也包括精神上的。如果他認為取得績效後能得到合理的獎勵,就可能產生工作熱情,否則就可能沒有積極性。
3. 期望(Expectancy):獎勵與滿足個人需要的關係。獎勵與滿足個人需要的關係。人總是希望自己所獲得的獎勵能滿足自己某方面的需要。然而由於人們在年齡、性別、資歷、社會地位和經濟條件等方面都存在著差異,他們對各種需要要求得到滿足的程度就不同。
認為人具有理性,而理性之作用使個人能對個人與環境之因素加以思考、衡量,選擇最具價值之行為方式。
個體之動機為個人和環境兩者交互作用的結果。環境對個人的影響,以及個人對環境作用的期望與偏好,都是影響個人動機的原因。
動機不是孤立的預感或權宜之做法,而是在某些系統化之實體模式下進行。亦即個人之行為是具有法則性的,可藉由某種模式之建立而加以預測。
(二)期望理論的主要概念
弗洛姆認為任何行為的展現,往往會帶來某些特定的結果,而「誘因(valence)及代表對特定結果(outcome)的情感導向」。 此種情感的導向包括(1)希望獲致某種結果的情感,即個人為該結果所吸引(attraction),或對該結果感到滿意;(2)不願得到某種結果的情感, 指個人排斥該結果。此兩種情感,前者代表正面的價值可以+1代表,而後者為負的價值以-1代表。若是個人既不為某種結果所吸引,亦不排斥它,則以0代表其 價值。
弗洛姆將期望定義為:「關於一個特殊行為將跟隨一個特殊結果之希望的瞬間信仰。」而這「瞬間信仰」將決定個人行為的選擇的方向。弗洛姆曾說:
期望理論(expectancy theory):「動機作用力(MF)」取決於「對成功知覺到的機率(E)」與「預期成功後可能獲得的報酬(V)」之乘積,即MF=E*V
其中
E:期望機率,努力與績效間的關聯
績效:努力後直接造成的結果,如高生產力、中生產力、低生產力,又稱一級結果
V:報酬,如加薪、不加薪,又稱二級結果
媒具:績效和報酬間的關聯
舉例:
1、經濟學很難,讀了也沒用
「讀了」→表示你的努力,即動機作用力MF↑
「也沒用」→分數高低為你的績效,即績效↓
所以「讀了」和「也沒用」的關聯即是「期望機率(E)」
2、得高分是找好工作的關鍵
「得高分」→努力後的結果,即績效↑
「找好工作」→預期得高分後會找到好工作,即報酬↑
所以「得高分」和「找好工作」的關聯即是「媒具」
補充二:
期望理論(Expectancy Theory)
「期望理論」乃是1964年,Victor Vroom根據較早的 Tolman﹑Lewin﹑Atkinson等著作, 提出一種「工作激勵之過程理論」;它又稱為「工具理論(Instrumentality Theory)」或「期望理論(Expectancy Theory)」。
期望理論之主要變數,包括:
(1) 期望 (Expectancy) :係指預期一種特定行為會產生一種特定結果之可能性(機率)。這種可能性,係介於「完全確定(發生之機率等於一)」至「完全不可能(發生之機率等於零)」之間。
(2) 價值(Valence):係指員工偏好一特定結果之強度值。此項強度值可以為正﹑零﹑或負。在一個工作情境中,員工獲得加薪﹑晉升﹑上司賞賜等,乃是一種「正」的價值。而一種行為的結果,如為產生工作壓力﹑與同事衝突﹑獲得上司責備等,則為「負」的價值。
(3) 結果 (Outcome) 或獎酬 (Reward):指一特定行為目標的產物;它可分為「第一層結果」與「第二層結果」。「第一層結果」,係指工作績效之獲得,或工作目標之達成;它通常是 個人努力去達成任務所獲得的結果。「第二層結果」,乃「第一層結果」所進一步導致以後結果之預期而言。譬如「第二層結果」指因工作績效之達成或工作目標之 實現,所導致對晉升或加薪之預期。
(4) 工具(Instrumentality):係指「第一層結果」與「第二層結果」之相關而言;它是被管理者設計作為激勵員工之工具。倘若「第一層結果」必然 導致「第二層結果(譬如,高工作績效必然會獲得加薪)」,則該項工具被認為具有正1.0 之價值。反之,倘若無法察覺「第一層結果」與「第二層結果」有任何相關,則該項工具被認為價值近於零。
(5) 選擇(Choice):指個人選擇一組特定之行為模式,以獲得某一行為結果與行為價值。
阿摩線上測驗: http://www.yamol.tw/note_book.php?bsid=2064¬eid=24362#ixzz4IPeBi8p4
努力(E)→績效(P)→報酬(R)或(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