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下列有關辯護人之權利,何者錯誤?
(A)得接見羈押之被告,並互通書信
(B)於審判中得檢閱卷宗及證物並得抄錄攝影
(C)限制辯護人與羈押之被告接見或互通書信,應用限制書
(D)於偵查中之羈押審查程序,得將閱卷所得之證據資料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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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63), B(565), C(442), D(5537), E(0) #2052517

詳解 (共 6 筆)

#3569200

A 刑訴第34條第一項

辯護人得接見羈押之被告,並互通書信。非有事證足認其有湮滅、偽造、
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者,不得限制之。

B 刑訴第33-1條第一項

辯護人於偵查中之羈押審查程序,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得檢閱卷宗及證物
並得抄錄或攝影。

C 刑訴第34-1條第一項

限制辯護人與羈押之被告接見或互通書信,應用限制書。

D 刑訴第33-1條第二項

辯護人持有或獲知之前項證據資料,不得公開、揭露或為非正當目的之使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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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4586

這題如果不懂法條,

有一句話要記牢,

偵查不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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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6069
(A)刑事訴訟法第34條第一項 辯護人...
(共 257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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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4281

"辯護人在刑事訴訟法(以下稱「刑訴法」)上之權利可分為固有權與傳來權二種,

一.固有權:係基於其本身之地位而取得之權利。

1.辯護人得接見犯罪嫌疑人及羈押之被告(刑訴法三四)、

2.辯護人於審判中得檢閱卷宗及證物,並得抄錄或攝影(刑訴法三三)

3.辯護人經審判長許可,得於審判期日攜同速記到庭記錄(刑訴法四九)

二.傳來權: 辯護人行使本應由被告行使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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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84211

最佳解的(B)應為刑訴33條I: 辯護人於審判中得檢閱卷宗及證物並得抄錄、重製或攝影。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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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1871

雖然(D)選項是一定錯,不過還是想討論一下(C)選項~

(C)是照法條抄的沒錯(刑訴第34-1條) 制辯護人與羈押之被告接見或互通書信,應用限制書。

但是題目是問辯護人的「權利」,刑訴第34-1條不是只是說在什麼情形下要用限制書,還有限制書應記載的事項而已嗎?

跟辯護人的權利又有什麼關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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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2679803
未解鎖
"辯護人在刑事訴訟法(以下稱「刑訴法」)...
(共 184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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