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35 歲之某甲因涉嫌淘空公司,經檢察官逮捕到案,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某甲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
羈押。下列有關偵查中選任辯護人之敘述,何者正確?
(A)某甲的女友可獨立為某甲選任辯護人
(B)某甲選任的辯護人,原則上必須是律師
(C)某甲選任的辯護人,可以將在羈押審查程序中所獲知的證據資料,透露給記者
(D)某甲在偵查中無辯護人亦無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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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04), B(3085), C(77), D(410), E(0) #3034477
統計: A(304), B(3085), C(77), D(410), E(0) #3034477
詳解 (共 9 筆)
#5859354
(A) 某甲的女友可獨立為某甲選任辯護人→某甲的女友並非某甲之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家長、家屬,不得獨立為某甲選任辯護人
(C) 某甲選任的辯護人,可以將在羈押審查程序中所獲知的證據資料,透露給記者→辯護人得於羈押審查程序中獲知證據資料,但基於偵查不公開,不得透漏給外界
(D) 某甲在偵查中無辯護人亦無妨→偵查中之羈押審查程序對某甲的人身自由影響甚鉅,為強制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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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9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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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91854
刑事訴訟法第29條[辯護人應選任律師充之。但審判中經審判長許可者,亦得選任非律師為辯護人。]
題示[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決定羈押與否的主體是審判長(及其他法官)而非檢察官,因此羈押庭是適用刑事訴訟法的審判程序而非偵查程序,所以此時選任辯護人亦有刑事訴訟法第29之適用,以上供參。
題示[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決定羈押與否的主體是審判長(及其他法官)而非檢察官,因此羈押庭是適用刑事訴訟法的審判程序而非偵查程序,所以此時選任辯護人亦有刑事訴訟法第29之適用,以上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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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84416
請問D選項?
偵查中指定辯護不是只有這兩個情形嗎?
1.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無法為完全之陳述
2.具原住民身分
當事人在偵查的時候不找辯護人應該沒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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