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上市(櫃)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股,採詢價圈購方式銷售,應經
下列何者決議?
(A)股東會
(B)董事會
(C)董事長
(D)經理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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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89), B(199), C(10), D(2), E(0) #2571671
統計: A(489), B(199), C(10), D(2), E(0) #2571671
詳解 (共 4 筆)
#7258909
上市(櫃)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股,並採詢價圈購方式銷售,根據台灣證券交易法及相關規定,應經以下決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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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決議:根據台灣公司法第156條的規定,現金增資通常需要經股東會決議通過。這包括發行普通股、增資的具體方式(如採詢價圈購方式)、以及股東是否放棄優先認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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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決議:董事會通常會負責具體的執行決策,例如選定承銷商、確定發行價格區間等,但前提是股東會已經授權董事會進行這些具體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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