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關於權利主體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具有法律上人格者可為權利主體
(B)已死亡者、非法人團體,在一定的法律規範下,可以成為法律主體
(C)中世紀歷史中的奴隸、異教徒也是法律主體
(D)在目前的法律體系中,權利主體的範圍會應權利的特性而有不同,例如選舉權僅限於本國公民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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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8), B(811), C(967), D(118), E(0) #3428071
統計: A(68), B(811), C(967), D(118), E(0) #3428071
詳解 (共 4 筆)
#6400478
關於權利主體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具有法律上人格者可為權利主體✔️
具有法律上人格者(自然人或法人)可為權利主體,這是民法的基本原則。自然人自出生起即具有權利能力(《民法》第6條),法人依法律設立亦可為權利主體。
(B) 已死亡者、非法人團體,在一定的法律規範下,可以成為法律主體✔️
已死亡者在特定情況下(如遺囑執行或遺產管理)可被視為法律主體的一部分,例如遺囑指定的遺囑執行人代表死者行使權利。非法人團體(如《民法》第26條的社團或《民法》第59條的財團),
(C) 中世紀歷史中的奴隸、異教徒也是法律主體❌
在中世紀歐洲,奴隸和異教徒通常不被視為完整的法律主體。奴隸被視為財產,缺乏權利能力;異教徒在某些法律制度下(如宗教法庭)可能被剝奪部分或全部法律人格,無法享有與一般人相同的權利。因此,稱其為法律主體並不正確。
(D) 在目前的法律體系中,權利主體的範圍會應權利的特性而有不同,例如選舉權僅限於本國公民享有✔️
在現代法律體系中,權利主體的範圍因權利特性而異。例如,選舉權通常僅限於具有本國國籍的公民,且需符合年齡等條件(如《憲法》第130條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非本國公民或未成年者無此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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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0505
中世紀歐洲,奴隸被視為財產,沒有權利;異教徒可能被剝奪部分或全部法律人格,無法享有與一般人相同的權利,不是法律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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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74370
關於權利主體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具有法律上人格者可為權利主體✔️
具有法律上人格者(自然人或法人)可為權利主體,這是民法的基本原則。自然人自出生起即具有權利能力(《民法》第6條),法人依法律設立亦可為權利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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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已死亡者、非法人團體,在一定的法律規範下,可以成為法律主體✔️
已死亡者在特定情況下(如遺囑執行或遺產管理)可被視為法律主體的一部分,例如遺囑指定的遺囑執行人代表死者行使權利。非法人團體(如《民法》第26條的社團或《民法》第59條的財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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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中世紀歷史中的奴隸、異教徒也是法律主體❌
在中世紀歐洲,奴隸和異教徒通常不被視為完整的法律主體。奴隸被視為財產,缺乏權利能力;異教徒在某些法律制度下(如宗教法庭)可能被剝奪部分或全部法律人格,無法享有與一般人相同的權利。因此,稱其為法律主體並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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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在目前的法律體系中,權利主體的範圍會應權利的特性而有不同,例如選舉權僅限於本國公民享有✔️
在現代法律體系中,權利主體的範圍因權利特性而異。例如,選舉權通常僅限於具有本國國籍的公民,且需符合年齡等條件(如《憲法》第130條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非本國公民或未成年者無此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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