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有關個別化教育計畫的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每學年至少須檢討一次
(B)學年教育目標不須訂有評量標準
(C)所有學生都應於開學後一個月內訂定完成
(D)每位學生都應訂定行為功能介入方案
統計: A(240), B(1525), C(102), D(65), E(0) #1318139
詳解 (共 8 筆)
整理一下相關法規:D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 9 條
本法第二十八條所稱個別化教育計畫,指運用團隊合作方式,針對身心障
礙學生個別特性所訂定之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計畫;其內容包括下列事項
一、學生能力現況、家庭狀況及需求評估。
二、學生所需特殊教育、相關服務及支持策略。
三、學年與學期教育目標、達成學期教育目標之評量方式、日期及標準。
四、具情緒與行為問題學生所需之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及行政支援。
五、學生之轉銜輔導及服務內容。
前項第五款所定轉銜輔導及服務,包括升學輔導、生活、就業、心理輔導
、福利服務及其他相關專業服務等項目。
參與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之人員,應包括學校行政人員、特殊教育及相關
教師、學生家長;必要時,得邀請相關專業人員及學生本人參與,學生家
長亦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
第 10 條
前條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學校應於新生及轉學生入學後一個月
內訂定;其餘在學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應於開學前訂定。
前項計畫,每學期應至少檢討一次。
(A)每學期至少檢討一次
(B)學年教育目標不須訂有評量標準,學期目標才要
(C)新生、轉學生於入學後一個月內訂定完成,其餘學生於開學前
(D)具情緒及行為問題學生才需要行為功能介入方案
第 九 條 本法第二十八條所稱個別化教育計畫,指運用團隊合作方式,
針對身心障礙學生個別特性所訂定之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計畫
;其內容包括下列事項:
一、學生能力現況、家庭狀況及需求評估。
二、學生所需特殊教育、相關服務及支持策略。
三、學年與學期教育目標、達成學期教育目標之評量方式、日
期及標準。
四、具情緒與行為問題學生所需之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及行政支
援。
五、學生之轉銜輔導及服務內容。
前項第五款所定轉銜輔導及服務,包括升學輔導、生活、就業
、心理輔導、福利服務及其他相關專業服務等項目。
參與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之人員,應包括學校行政人員、特殊
教育及相關教師、學生家長;必要時,得邀請相關專業人員及
學生本人參與,學生家長亦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
第 十 條 前條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學校應於新生及轉學生入
學後一個月內訂定;其餘在學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應於開
學前訂定。
前項計畫,每學期應至少檢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