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下列何種情形,雖屬不法,但仍可阻卻故意犯及過失犯的罪責(有責性)?
(A)行為人未滿 16 歲
(B)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欠缺完整認知
(C)行為人無法避免認識自己的行為是違法
(D)行為人係依法令而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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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69), B(1685), C(4837), D(3728), E(0) #1332474

詳解 (共 10 筆)

#1421359

依刑法三階層討論:1.構成要件該當性、2.違法性、3.有責性

第二階(違法性)討論刑法第21~24條

第三階(罪責)討論刑法第18~20條

A.行為人未滿 16 歲 (未滿14才不罰)
B.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欠缺完整認知(應該第一層構成要件討論) C.行為人無法避免認識自己的行為是違法(第19條)
D
.行為人係依法令而行為(第21條-違法性討論)

個人認為,如有錯誤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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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7476

自己的行為是違法的

1. 是無法避免的  阻卻罪責

2.是可避免的 得減輕

告訴自己要多複習幾次 不然就 跑道... 牆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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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3332

刑法第16條講的「無法避免」是指無法避免不知法律,也就是「一定會不知道法律」的意思。比如某個離群索居的原住民部落,不可能知道他們所獵捕的某些野生動物被列為保育類了,已經不能獵捕。我們不太可能期待該部落的居民即時知道法律增訂、修改的狀況。

而這題的大敗筆就是C選項的描述,「無法避免認識自己的行為是違法」,也就是一定會知道自己的行為違法,既然這樣怎麼可能阻卻刑責啦!我就是這樣理解才不知道要選什麼。其實應該寫「無法認識自己的行為是違法」就好了。出題者國文不好,害人不淺,而考選部的答案也沒有修改,仍然是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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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5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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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9855
(A)刑法第18條第2項:十四歲以上未滿...
(共 686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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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1083

C 選項是不可避免的禁止錯誤 

無法避免認識自己的行為是違法」---> 行為人誤解法規範且欠缺不法意思,不知道自

己的行為在法律上是被禁止的。

 


 

刑法第16條

有正當理由而無法避免(可避免的禁止錯誤)者外,不得因不知法律而免除刑事責任。

但按其情節,得減輕其刑(不可避免的禁止錯誤)


----結論----

不可避免的禁止錯誤 ---> 阻卻罪責,不生違法問題

可避免的禁止錯誤 ---> 違法按其情節,得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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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0982

所以C選項應該改成這樣就明瞭多了!一定要寫這麼饒舌= =

無法避免認識自己的行為是違法
   得正 = 認識自己的行為是違法
 大大:
您說的
1.正當防衛2.緊急避難不都是阻卻違法的事由嗎?
所以不能放在C選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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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6971
欠缺不法意識的效果不會影響到故意的成立,...
(共 225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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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3079

(C)行為人無法避免認識自己的行為是違法

ex:精神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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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3226
刑法第16條規定除有正當理由而無法避免者...
(共 524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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