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某縣之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之委員計有二十一人,則未兼行政職務之教師至少應該要有幾位?
(A)7 位
(B)11 位
(C)13 位
(D)14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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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3), B(77), C(19), D(164), E(0) #2381212

詳解 (共 1 筆)

#4131064

名  稱:教師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8 年 06 月 05 日

第43條

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由教師、社會公正人士、學者專家、該地區教師組織代表,及組成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之主管機關或學校代表擔任之; 其中未兼行政職務之教師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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