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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特殊教育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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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 - 臺北市 97 學年度市立國民中學正式教師聯合甄選試題-特殊教育專業科目試題#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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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7年 - 臺北市 97 學年度市立國民中學正式教師聯合甄選試題-特殊教育專業科目試題#1150 |
科目:
教甄◆特殊教育專業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7年 - 臺北市 97 學年度市立國民中學正式教師聯合甄選試題-特殊教育專業科目試題#1150
年份:
97年
科目:
教甄◆特殊教育專業
43. 95年修訂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中對於 各類資賦優異學生的資格調整為?
(A)平均數正二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
(B)平均數正一點五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九十三以上
(C)平均數正一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九十以上
(D)以上皆非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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