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下列何者非屬我國現行刑法規定之未遂類型?
(A)共謀未遂
(B)障礙未遂
(C)不能未遂
(D)中止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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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316), B(513), C(456), D(141), E(0) #2065273

詳解 (共 5 筆)

#3600627

刑法

第 25 條 (B)

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不遂者,為未遂犯。

未遂犯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並得按既遂犯之刑減輕之。

第 26 條 (C)

行為不能發生犯罪之結果,又無危險者,不罰。

第 27 條 (D)

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因己意中止或防止其結果之發生者,減輕或

免除其刑。結果之不發生,非防止行為所致,而行為人已盡力為防止行為

者,亦同。

前項規定,於正犯或共犯中之一人或數人,因己意防止犯罪結果之發生,

或結果之不發生,非防止行為所致,而行為人已盡力為防止行為者,亦適

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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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9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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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何謂障礙未遂 ?障礙未遂又稱為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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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8286
https://www.googl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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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70262
根本就沒有共謀未遂的名詞 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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