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依100年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以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作為自己或他人獲得、喪失或減損其學習或工作有關權益之條件者,稱之為?
(A)性侵害
(B)性騷擾
(C)性霸凌
(D)性猥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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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4), B(359), C(424), D(4), E(0) #770757

詳解 (共 2 筆)

#1028398
性霸凌:取笑或評論對方的身體、性別、性取向等,或是性侵害
 性騷擾:防治法所規定之性騷擾是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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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性騷擾跟性霸凌有點難區別,難樣子只能死記法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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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性侵害: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所稱性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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