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所稱之正常社交禮俗標準,意指市價不超過新臺幣多少元?
(A)1 千 5 百元
(B)3 千元
(C)5 千元
(D)8 千元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77), B(524), C(28), D(3), E(0) #706665
統計: A(77), B(524), C(28), D(3), E(0) #706665
詳解 (共 2 筆)
#1224818
正常社交禮俗標準:三千 元
5
0
#1184163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二、本規範用詞,定義如下:
(一)公務員:指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之人員。
(二)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指個人、法人、團體或其他單位與本機關
(構)或其所屬機關(構)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業務往來、指揮監督或費用補(獎)助等關係。
2.正在尋求、進行或已訂立承攬、買賣或其他契約關係。
3.其他因本機關(構)業務之決定、執行或不執行,將遭受有利
或不利之影響。
(三)正常社交禮俗標準:指一般人社交往來,市價不超過新臺幣三千
元者。但同一年度來自同一來源受贈財物以新臺幣一萬元為限。
(四)公務禮儀:指基於公務需要,在國內(外)訪問、接待外賓、推
動業務及溝通協調時,依禮貌、慣例或習俗所為之活動。
(五)請託關說:指其內容涉及本機關(構)或所屬機關(構)業務具
體事項之決定、執行或不執行,且因該事項之決定、執行或不執
行致有違法或不當而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
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