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下列何者屬於行政法院之審判權範圍?
(A)公職人員選舉罷免訴訟事件
(B)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事件
(C)外國人收容事件
(D)公務員懲戒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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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39), B(670), C(4819), D(1091), E(0) #1983943

詳解 (共 10 筆)

#3328230

※為公法上爭議,但不屬於行政法院審判權者

tip: 公、家、社、刑、法、律、選、憲、政 (公家設刑法,慮選憲政)

1.務員懲戒事件

懲戒法院 (參照公務員懲戒法第23條、釋字396號)


2.國賠償事件

→我國關於國家賠償採「雙軌制」。有關國家賠償請求權,可透過民事訴訟實現;亦可於行政訴訟中合併請求(行政訴訟法第7條)。


3.違反會秩序維護法事件

→有關罰鍰、申誡、沒入之案件,管轄機關為警察機關(參照社會秩序維護法第43條第1項)

→警察機關於訊問後,應即移送該管簡易庭裁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45條)

→不服警察機關之處分者應於5日內向該管地方法院簡易庭聲明異議(社會秩序維護法第55條)

→不服地方法院簡易庭之處分者,則應向該管普通法院抗告(社會秩序維護法第58條)


4.事補償事件

各該地方法院或軍事法院(參照刑事補償法第9條第1項)


5.官、檢察官懲戒案件及法官職務案件

職務法庭(法官法第47條)


6.師懲戒事件

律師懲戒委員會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參照律師法第41條及第43條)


7.舉(罷免)訴訟

各該管地方法院或分院該管高等法院或其分院管轄(參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26條第1項、第2項)

→專屬中央政府所在地之高等法院管轄(參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110條)


8.法爭議事件

→憲法上爭議事件,以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有審判權(參照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2條)


9.黨違憲解散事件

→政黨違憲解散事件應交由憲法法庭審理(參照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4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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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2857
(口訣:現行關公、免賠匯率)
、檢察官  
務員懲戒

選舉罷
國家
秩序維護法
師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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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6773
(A)公職人員選舉罷免訴訟事件:管轄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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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8066

回樓上

此題問的是何為行政法院審判權範圍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訴訟是由各該管地方法院或分院、該管高等法院或其分院管轄

意思就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訴訟適用行政訴訟法

但並不是在行政法院

而是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來審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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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5798

(A)公職人員選舉罷免訴訟事件 >>有「公職人員」四個字,這有特別規定

行政訴訟法第10條:

選舉罷免事件之爭議,除法律別有規定外,得依本法提起行政訴訟。

所以原則:如「公告選舉人名冊之訴」,走行政訴訟。

法律別有規定:如「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中規定,走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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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9304
這題的C很值得討論因行政訴訟法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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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76389
收容聲請事件依行政訴訟法第237條之11...
(共 90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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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0937

提醒:109.7.17起,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更名為懲戒法院

資料來源:懲戒法院新聞稿https://tpp.judicial.gov.tw/?newsType=1&Did=250040&Pdate=109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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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6836
外國人收容聲請事件,以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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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5772

6F的 a 國三上 (2019/12/11)  回答錯誤不要看!!行政訴訟庭也是行政法院。

行政訴訟法 第 3-1 條

辦理行政訴訟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亦為本法所稱之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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