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關於土地徵收程序及要件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我國憲法中已有明文規定完整之徵收程序
(B)徵收土地毋庸先與人民協商價購之程序
(C)徵收土地應受比例原則限制
(D)得由內政部逕行作成土地徵收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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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56), B(118), C(4781), D(177), E(0) #2436369
統計: A(256), B(118), C(4781), D(177), E(0) #2436369
詳解 (共 3 筆)
#4262979
A)我國憲法中已有明文規定完整之徵收程序
憲法並未規定,法律應詳細規定
釋字409號徵收土地對人民財產權發生嚴重影響,舉凡徵收土地之各項要件及應踐行之程序,法律規定應不厭其詳。有關徵收目的及用途之明確具體、衡量公益之標準以及徵收急迫性因素等,均應由法律予以明定,俾行政主管機關處理徵收事件及司法機關為適法性審查有所依據。尤其於徵收計畫確定前,應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俾公益考量與私益維護得以兼顧,且有促進決策之透明化作用
(B)徵收土地毋庸先與人民協商價購之程序
土地徵收條例第 11 條
需用土地人申請徵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前,除國防、交通或水利事業,因公共安全急需使用土地未及與所有權人協議者外,應先與所有權人協議價購或以其他方式取得;所有權人拒絕參與協議或經開會未能達成協議且無法以其他方式取得者,始得依本條例申請徵收。
(C)徵收土地應受比例原則限制
釋字732
許主管機關為土地開發之目的,依法報請徵收土地徵收條例(下稱徵收條例)第三條第二款及土地法第二百零八條第二款所規定交通事業所必須者以外之毗鄰地區土地,於此範圍內,不符憲法第二十三條之比例原則,
(D)得由內政部逕行作成土地徵收處分
內政部或直轄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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