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依照相關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日本之信託法已承認後順位遺贈型連續受益人信託
(B)遺囑信託若侵害到特留份時,受侵害者得主張民法之扣減權
(C)關於委託人地位之繼承,依法務部函釋認為若委託人之固有權利非來自信託財產或保護受益人之權能者,委託人之繼承人亦可享有此權利
(D)對於信託契約中為連續受益人之約定,法務部函釋認為有特別立法加以規定之必要,如此才能有效因應特留份、追加計算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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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 B(5), C(66), D(131), E(0) #3227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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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2816
D:錯誤。我國現行法規無明文直接肯定、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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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3699

根據相關實務見解,以下是對各選項的分析:

  • (A) 日本之信託法已承認後順位遺贈型連續受益人信託:正確。日本的信託法確實承認後順位遺贈型連續受益人信託,即在特定條件下,受益人可以依序獲得信託利益。

  • (B) 遺囑信託若侵害到特留分時,受侵害者得主張民法之扣減權:正確。若遺囑信託的安排侵害到法定繼承人的特留分權利,受侵害者可以主張扣減權,以維護其法定權益。

  • (C) 關於委託人地位之繼承,依法務部函釋認為若委託人之固有權利非來自信託財產或保護受益人之權能者,委託人之繼承人亦可享有此權利:正確。依據法務部的解釋,若委託人在信託中保有某些權利,且這些權利不影響受益人權益,則委託人的繼承人可繼承這些權利。

  • (D) 對於信託契約中為連續受益人之約定,法務部函釋認為有特別立法加以規定之必要,如此才能有效因應特留份、追加計算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之問題:錯誤。法務部函釋指出,現行法律已足以處理信託中連續受益人的安排,無需另行立法。

因此,選項 (D) 的敘述為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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