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各級教師組織之設立,應依何項法規向該主管機關申請報備、立案?
(A)教師法
(B)師資培育法
(C)人民團體法
(D)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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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95), B(95), C(900), D(45), E(0) #2217135

詳解 (共 3 筆)

#3861281
第 39 條
教師組織分為三級:在學校為學校教師會;在直轄市及縣(市)為地方教
師會;在中央為全國教師會。
學校班級數少於二十班時,得跨區 (鄉、鎮)合併成立學校教師會。
各級教師組織之設立,
應依人民團體法規定向該管主管機關申請辦理。
地方教師會應有行政區內半數以上學校教師會加入,始得設立。全國教師
會應有半數以上之地方教師會加入,始得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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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6870
教師組織就是人民團體
(共 12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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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1162

教師組織之設立:人民團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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