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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5年 - 105-1 司法官、專技高考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律師: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54783 |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5年 - 105-1 司法官、專技高考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律師: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54783

年份:105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48 下列有關律師與委託案件當事人之間的行為,何者違反律師之倫理規範?
(A)為使當事人掌握狀況,律師應將法律意見坦誠告知委任人
(B)律師對於受任事件代領、代收之財物,應即時交付委任人
(C)為讓當事人安心,律師就受任事件,可擔保將獲有利之結果
(D)在符合當事人之利益下,就案件有和解可能時,律師宜協力促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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