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刑法第 192 條第 1 項規定,違背關於預防傳染病所公布之檢查或進口之法令中所謂之法令,在刑法學說中稱為:
(A)阻卻違法事由
(B)空白構成要件
(C)依法令之行為
(D)限時法
統計: A(642), B(5480), C(1450), D(477), E(0) #1508981
詳解 (共 10 筆)
刑法(105-06-22)
『第 192 條 (違背預防傳染病法令罪及散播傳染病菌罪)《空白刑法構成要件》
違背關於預防傳染病所公布之檢查或進口之法令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暴露有傳染病菌之屍體,或以他法散布病菌,致生公共危險者,亦同。』
根據樓上大大的解析,此條只有規定罪刑,但是沒有更進一步的去解釋,何謂違背法令的『具體措施、明確性』,簡單的說,就是沒有規範,要做到甚麼地步,才有可能被處罰!
一、空白刑法 (Blankettstrafgesetz) :僅規定罪名、法律效果(刑罰)及部分構成要件,而將部分構成要件中的禁止內容,委於行政機關所發布之行政法規或命令,即為空白刑法條款。
二、空白構成要件 (Blankettatbestand):行政機關依據法律之授權,就空白刑法部分空白之規定,發布行政法規、命令。來填充法律空白之處,使其構成完整的法律。
立法理由:立法者使用此等《空白刑法》之立法技術,是由於某些犯罪型態與社會生活有一定程度之密接性,有部分技術性或專業性的問題,以立法者之能力,無法於立法時就能通盤予以考量,或是立法者預想該刑罰規定,但部份要件可能需要隨著社會的變遷,有彈性地靈活運用來適應現狀之必要;故將此部分之要件交由相關行政機關以行政規章或命令等方式,來加以處理。
刑法第192條違背預防傳染病法令罪及散布傳染病菌罪規定,違背關於預防傳染病所公布之檢查或進口之法令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暴露有傳染病菌之屍體,或以他法散布病菌,致生公共危險者,亦同。在此法條並無說明違反何種法令,散佈哪種傳染病菌,符合其構成要件,此法條即是空白刑法之一(將其禁止內容委之於其他行政法規或命令)。而此法條中的「法令」和「傳染病菌」內容便有賴於行政機關所頒布的行政法規或命令來補充,使其構成完整的法條。此行政法規或命令即為空白構成要件。
【A】43.有關刑法第 117 條違背中立命令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性質上屬於空白構成要件
(B)性質上屬於加重構成要件
(C)性質上屬於過失構成要件
(D)性質上屬於結合構成要件
空白構成要件:刑法上對構成要件不完整的規定,需要行政命令加以補充
刑法 第 117 條 :「於外國交戰之際,違背政府局外中立之命令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空白刑法 是事實變更 非法律變更
第 192 條
違背關於預防傳染病所公布之檢查或進口之法令者(不知是啥法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暴露有傳染病菌之屍體,或以他法散布病菌,致生公共危險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