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關於國家賠償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國家賠償請求權人,只能請求所受損害,不得請求其所失利益
(B)國家負損害賠償責任者,應以金錢為之。但以回復原狀為適當者,得依請求,回復損害發生前原狀
(C)國家賠償之請求權,自損害發生時起,因 2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D)外國人為被害人時,不得請求國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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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68), B(3558), C(726), D(91), E(0) #3274169
統計: A(368), B(3558), C(726), D(91), E(0) #3274169
詳解 (共 10 筆)
#6159723
關於國家賠償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國家賠償請求權人,只能請求所受損害,不得請求其所失利益❌國家賠償法§5
依國家賠償法§5之立法理由,明定以民法為國家賠償法之補充法,諸如賠償之範圍(民法§216,含所受損害、所失利益),過失相抵之原則,以及非財產上損害之賠償等項,均可適用民法之規定,使本法在實體上得以完整無缺,並免重複。
| 國家賠償法§5(補充法):「國家損害賠償,除依本法規定外,適用民法規定」, |
(B) 國家負損害賠償責任者,應以金錢為之。但以回復原狀為適當者,得依請求,回復損害發生前原狀✔️國家賠償法§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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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法§7(賠償方法): 「I.國家負損害賠償責任者,應以金錢為之。但以回復原狀為適當者,得依請求,回復損害發生前原狀。」 |
(C) 國家賠償之請求權,自損害發生時起,因 2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5 年,國家賠償法§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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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法§8(時效期間): 「I.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損害發生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
(D) 外國人為被害人時,不得請求國家賠償❌國家賠償法§15
依國家賠償法§15之立法理由,按現代文明國家,關於國家賠償責任,對外國人多採相互保證之互惠主義,我國憲法第141條所定關於外交方面之基本國策,亦揭櫫「平等互惠之原則」,本法自宜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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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法§15(相互保證主義): 「本法於外國人為被害人時,以依條約或其本國法令或慣例,中華民國人得在該國與該國人享受同等權利者為限,適用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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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90724
48 關於國家賠償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國家賠償請求權人,只能請求所受損害,不得請求其所失利益
(B) 國家負損害賠償責任者,應以金錢為之。但以回復原狀為適當者,得依請求,回復損害發生前原狀
(C) 國家賠償之請求權,自損害發生時起,因 2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5年
(D) 外國人為被害人時,不得請求國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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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0003
1. 可請求所受損害和所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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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93551
(C)
依國家賠償法第8條第1項規定:
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因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自損害發生時起,逾5年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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