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以下關於道德發展階段論的描述何者為非?
(A)Gilligan認為女性在道德發展的過程中從個人生存的追求、滿足他人的需求到自我與他人利益的平衡點
(B)柯爾柏格認為在道德循規期的青少年可以學習法治概念,以建立正義與人權
(C)皮亞傑認為兒童是從無律、他律到自律
(D)杜威認為道德發展由本能的活動、習俗遵守到反省的道德
統計: A(133), B(356), C(45), D(299), E(0) #1629830
詳解 (共 10 筆)
亞傑也認為學齡前4歲的兒童沒有規則概念,道德不存在他們心中,稱為無律期,隨認知發展的成熟,皮亞傑依據兒童是否能了解和應用規則而提出道德發展的理論:
一、無律期:出生~4歲。
(一)此時幼兒的認知處於準備運思期,自我中心強,對任何規範均似懂非懂,故無法從道德觀點來評價幼兒行為。
(二)物權觀念尚未發展,屬「非道德行為」。
二、他律期:4歲~8歲。
(一)幼兒認為規則是萬能的,不變的,無法理解規則是由人創造的。
(二)幼兒總是以極端態度來評定行為的好壞,亦即不是好的,便是壞的。
(三)行為是根據行為後果的大小來決定,而非取決於主觀動機,如幫忙洗碗而打破碗和偷吃糖而打破碗的行為是「一樣壞」。
三、自律階段:8歲~12歲。
(一)兒童已能意識規則是人們所創造,可加以改變。
(二)對行為的判斷建立在行為的意圖和行為的後果上,如偷吃糖打破碗和幫忙洗碗而打破的行為是不一樣的。
(三)提出的懲罰意見與其所犯的錯誤更加貼切。
Carol Gilligan(1977)是Kohlberg的同事,她指出Kohlberg的研究只處理到男性受試者的道德發展。其計分方式是依據男性的反應而建立的,而青少女在那當中的得分平均只達到第三階段(尋求認可取向)。青少男的得分平均則達到第四階段(順從法規取向)。
Gilligan的看法是:女性的道德判斷層級並不低於男性的,而是反映女性在看待道德議題時有不同的觀點。
男性強調的是公正──維護權力、規範與原則。
婦女卻重視對他人的關懷及敏察於別人的感受和權力。婦女重視對人們的責任更甚於抽象的原則。因此,男人和女人會以不同的方式來回答(Gilligan, 1982)。
這樣的差異可部分歸因於社會化經驗上的差異。
基里艮(Gilligan)的女性觀點的道德發展
基里艮認為男性的道德判斷以私利為主,女性會在自我與他人的利益尋求平衡。
女性道德發展分為三階段
1.個人生存的道德:對的事情是有利於自己的。
2.自我犧牲的道德:關心他人需求,犧牲個人的需求,以滿足他人的需求。
3.均等的道德:自己的需求與他人的需求同樣需要,沒有人會受到傷害。
不是循規期是自律期?
柯爾柏格道德發展的三期六段論
一、道德成規前期:學前幼稚園至小學中低年級(九歲以下)
(一)避罰服從取向:恐懼懲罰,無條件服從權威者,個體認為凡是不被懲罰的行為都是好的;遭到批評、指責的行為都是壞的。
(二)相對功利取向:行為對錯視行為後果賞罰而定,道德是一種利益交換,希望得到比付出多,類似買賣的關係,認為得到利益就是好的。
二、道德循規期:小學高年級到青春期(九到十二歲)
(三)尋求認可取向:以人際關係和諧導向,順從傳統要求,表現從眾行為。
(四)順從權威取向:以法治觀念判斷是非,信守法律權威,重視社會秩序。
三、道德自律期:青年末期接近人格成熟時開始(十二歲以上)
(五)法治觀念取向:表現思考的靈活性,不用單一的規則去評價個體行為,法律為公益而制定,行為對錯視雙方契約或大眾的共同認可而定。
(六)普遍倫理取向:個人根據他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以建立道德判斷、一致和普遍性的信念,信念的基礎是人性尊嚴、真理、正義和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