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規定辦理限制
性招標,應由需求、使用或承辦採購單位,就個案敘明符合各款之
情形,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B)機關辦理採購,其屬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且已於招標文件敘明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者,得採限制性招標。
(C)採購法所稱共同投標,指2家以上之廠商共同具名投標,並於得標後共同具名簽約,連帶負履行採購契
約之責,以承攬工程或提供財物、勞務之行為。
(D)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所稱專屬權利,不包括商標專用權。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根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7項說明機關辦理...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政府採購法】第 22 條二、屬專屬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