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依據《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之規定,下列哪些人應參與個別化教育計畫之訂定,而非僅屬必要時才得參與?
(甲)特教老師(乙)相關教師(丙)身障學生家長(丁)身障學生本人(戊)學校行政人員(己)相關專業人員
(A)甲乙丙戊
(B)甲丙丁戊
(C)甲乙丙丁戊
(D)甲乙丙丁戊己
詳解 (共 6 筆)
未解鎖
參與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之人員,應包括學校...
未解鎖
根據《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整理參與IEP...
未解鎖
109修訂後,“學生本人”由「必要時參與...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