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下列何者屬無效之法律行為?
(A)甲乙間通謀成立之真贈與假買賣 A 屋之贈與行為
(B) 17 歲甲與好友逛百貨公司時,用壓歲錢購買正在打折之 T-shirt
(C) 5 歲甲用悠遊卡在超商買冰淇淋吃
(D) 16 歲甲用父親所給新臺幣 1,000 元零用錢在書局購買 3 本小說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26), B(4), C(240), D(2), E(0) #3427984
統計: A(226), B(4), C(240), D(2), E(0) #3427984
詳解 (共 6 筆)
#6566165
法律行為 V 法律效果
3
0
#7327045
- (A) ✅ 有效: 這屬於「隱藏行為」。甲乙間買賣 A 屋的行為是「通謀虛偽意思表示」,依民法第 87 條第 1 項為無效;但其背後隱藏的真實行為是「贈與」,依同條第 2 項規定,應適用關於贈與之規定。若贈與具備法定要件,該贈與行為仍為有效。
- (B) ✅ 有效: 17 歲的甲為「限制行為能力人」。依據民法第 84 條,法定代理人允許限制行為能力人處分之財產(如壓歲錢),限制行為能力人就該財產有處分能力。因此,甲購買 T-shirt 的行為有效。
- (C) ❌ 無效: 根據民法第 13 條第 1 項,未滿 7 歲之未成年人為「無行為能力人」。依據民法第 75 條,無行為能力人之意思表示為無效。即使是使用悠遊卡買零食,法律上仍屬無效行為。
- (D) ✅ 有效: 16 歲的甲同樣是「限制行為能力人」。依據民法第 84 條(零用錢之處分)及第 77 條但書(依其年齡及身分、日常生活所必需者),甲在書局買小說的行為有效。
0
0
#7329206
民法§87:虛偽意思表示
1.表意人與相對人通謀而為虛偽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無效。但不得以其無效對抗善意第三人。
2.虛偽意思表示,隱藏他項法律行為者,適用關於該項法律行為之規定。
民法§406:贈與之意義及成立
稱贈與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以自己之財產無償給與他方,他方允受之契約。
A:假買賣,真贈與。其贈與的部分仍有效。
ㅤㅤ
民法§77:限制行為能力人之意思表示
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但純獲法律上利益,或依其年齡及身份、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
B、D:依其年齡及身份、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之花費。有效。
ㅤㅤ
民法§75:無行為能力人及無意識能力人之意思表示
無行為能力人之意思表示,無效;雖非無行為能力人,而其意思表示,係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所為者亦同。
C:5歲為無行為能力人,其意思表示無效。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