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甲於 3 月 1 日駕車不慎撞到無過失之乙,乙經路人丙送醫後仍不治死亡。
丙為其支出醫療費新臺幣(下同)2 萬元。乙遺有妻丁、子戊。丁為辦理 其夫之喪禮支出喪葬費 15 萬元。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丙支出之醫療費用 2 萬元,得依民法第 192 條有關侵害生命權之損害賠 償規定,向甲請求賠償
(B)丁支出之喪葬費 15 萬元,得依民法第 192 條規定,向甲請求賠償
(C)丁與戊得依民法第 192 條規定,向甲請求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D)丁與戊不得依民法第 194 條有關侵害生命權之非財產上損害賠償規定,向甲請求慰撫金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62), B(10), C(31), D(309), E(0) #3427993

詳解 (共 2 筆)

#6418400
甲於 3 月 1 日駕車不慎撞到無過失之乙,乙經路人丙送醫後仍不治死亡。
丙為其支出醫療費新臺幣(下同)2 萬元。乙遺有妻丁、子戊。丁為辦理 其夫之喪禮支出喪葬費 15 萬元。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丙支出之醫療費用 2 萬元,得依民法第 192 條有關侵害生命權之損害賠 償規定,向甲請求賠償✔️
  1. 民法第 192 條第 1 項規定:「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對於支出醫療及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費用或殯葬費之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2. 丙為乙支出醫療費,屬於此條文所稱「支出醫療...費用之人」,故丙得向甲請求賠償。
ㅤㅤ
(B) 丁支出之喪葬費 15 萬元,得依民法第 192 條規定,向甲請求賠償✔️
  1. 民法第 192 條第 1 項規定:「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對於支出醫療及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費用或殯葬費之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2. 丁為乙支出喪葬費,屬於此條文所稱「支出...殯葬費之人」,故丁得向甲請求賠償。

民法第 192 條

1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對於支出醫療(A)及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費用或殯葬費之人(B)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2   被害人對於第三人負有法定扶養義務(C)者,加害人對於該第三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3   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於前項損害賠償適用之。

ㅤㅤ
(C) 丁與戊得依民法第 192 條規定,向甲請求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1. 民法第 192 條第 2 項規定:「被害人對於第三人負有法定扶養義務(C)者,加害人對於該第三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2. 乙對其妻丁、子戊負有法定扶養義務,因乙死亡致丁、戊受有扶養利益喪失之損害,此為財產上損害,故丁與戊得依此規定向甲請求賠償。
ㅤㅤ
(D) 丁與戊不得依民法第 194 條有關侵害生命權之非財產上損害賠償規定,向甲請求慰撫金❌
  1. 民法第 194 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D),亦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2. 丁為乙之配偶,戊為乙之子,皆為本條規定得請求慰撫金(非財產上損害賠償)之人。
  3. 因此,丁與戊「得」向甲請求慰撫金。

民法第 194 條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15
0
#6404540
題目分析: 本題涉及《民法》侵權行為關...
(共 237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1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896224
未解鎖
甲於 3 月 1 日駕車不慎撞到無過失之...
(共 56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