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下列有關直轄市、市及縣轄市設置標準之敘述,何者正確?
(A)人口聚居達 200 萬人以上,且在政治、經濟、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區得設直轄市
(B)人口聚居達 150 萬人以上,且在政治、經濟、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區得設直轄市
(C)人口聚居達 50 萬人以上未滿 125 萬人,且在政治、經濟及文化上地位重要之地區,得設市
(D)人口聚居達 15 萬人以上未滿 40 萬人,且工商發達、自治財源充裕、交通便利及公共設施完全之地區,得設縣
轄市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地方制度法第 4 條 (直轄市、市、縣轄...
未解鎖
***C的市 是省轄市 ex:新竹D要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