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下列關於行政主體與行政機關之敘述,何者正確?
(A)行政主體有法人格,行政機關沒有法人格
(B)行政主體與行政機關皆有法人格
(C)行政主體與行政機關皆無法人格
(D)行政主體沒有法人格,行政機關有法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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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8), B(27), C(6), D(32), E(0) #2686900

詳解 (共 2 筆)

#5080364

定義

行政主體即公法上權利義務之主體,具有獨立之法人格,概念上等同於公法人。

(一)行政主體為公法人
1.行政主體皆為公法上擬制的法人。
2.行政主體既為法人,本身並無行為能力。因此需要行政機關代為意思表示,並對外作為。然而公法上的權利義務關係卻仍然是歸屬於行政主體上。
(二)與民法上之權利主體之差別
1.公益為目的:
民法上之權利主體指的是能以自己名義行使權利並負擔義務之主體;而行政主體除了前述權利能力之外,同時以完成行政任務,並且以達成公益為目的。
2.行政主體並非概括性的具備權利能力:
(1)民法係概括性的權利能力概念:
自然人的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民法第6條);法人則於法令限制內享有權利能力(民法第2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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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體即公法上權利義務之主體,具有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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