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3年 - 113 地方政府公務特種考試_三等_財稅行政:稅務法規#124537
年份:113年
科目: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5 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 113 年度綜合所得淨額時,得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之特別扣除額包括那 些?①災害損失 ②財產交易損失 ③房屋租金支出 ④購屋借款利息 ⑤教育學費 (A)①②③④⑤ (B)①④⑤ (C)②③⑤ (D)②③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