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警察機關對於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案件,下列敘述何者最為正確?
(A)警察機關對於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案件得逕為拘留之裁定
(B)警察人員對於現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行為人,得逕行通知到場
(C)專業警察機關,不得管轄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案件
(D)教唆他人實施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行為者,必加重其處罰至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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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6), B(4281), C(115), D(126), E(0) #1808039

詳解 (共 4 筆)

#4331462

(A)警察機關對於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案件得逕為拘留裁定


不正確


警察機關「處分」之「罰鍰、沒入、申誡」


地方法院簡易庭「原則」「裁定」之「拘留、停止營業、勒令歇業」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67&flno=43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43 條

警察機關「處分」之「罰鍰、沒入、申誡」)


I. 左列各款案件,警察機關於訊問後,除有繼續調查必要者外,應即作成處分書:


一、違反本法行為專處罰鍰申誡之案件。

二、違反本法行為選擇處罰鍰申誡之案件。

三、依第1款、第2款之處分,併宣告沒入者。

四、單獨宣告沒入者。

五、認為對第1款、第2款之案件應免除處罰者。

 

 

II. 前項處分書應載明左列事項:

 

一、行為人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號碼、職業、住所或居所。

二、主文。

三、事實及理由,得僅記載其要領。

四、適用之法條。

五、處分機關及年、月、日。

六、不服處分者,得於處分書送達之翌日起5日內,以書狀敘述理由,經原處分之警察機關,向該管簡易庭聲明異議。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67&flno=45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45 條

地方法院簡易庭「原則」「裁定」之「拘留、停止營業、勒令歇業」)


I. 第43條第1項所列各款以外之案件,警察機關於訊問後,應即移送該管簡易庭裁定

 

II. 前項警察機關移請裁定之案件,該管簡易庭認為不應處罰或以不處拘留勒令歇業停止營業為適當者,得逕為不罰或其他處罰之裁定。





V(B)警察人員對於現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行為人,得逕行通知到場


正確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67&flno=42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42 條


對於現行違反本法之行為人警察人員得即時制止其行為,並逕行  (直接)   通知到場;其不服通知者,得強制其到場。但確悉其姓名、住所或居所而   (且)   無逃亡之虞者,得依前條規定辦理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41 條:核發通知書,書面通知到場調查、訊問)。

 

 

 

 

 

(C)專業警察機關,不得管轄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案件



不正確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67&flno=35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35 條



I. 警察及其分局,就該管區域內之違反本法案件有管轄權。


II. 在地域遼闊交通不便地區,得由上級警察機關授權該管警察所、警察分駐所行使其管轄權。


III. 專業警察機關得經內政部核准就該管區域內之違反本法案件行使其管轄權

 


內政部民國 80 年 7 月 22 日台內警字第 8077206 號函

准予行使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管轄權之專業警察機關如下:


一、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

二、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三、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

四、臺灣省公路警察大隊。

五、臺灣省鐵路警察局。

六、臺灣省基隆港務警察所。 (港務警察總隊)

七、臺灣省臺中港務警察所。 (港務警察總隊)

八、 臺灣省高雄港務警察所。(港務警察總隊)

九、臺灣省花蓮港務警察所。 (港務警察總隊)


沒有保1、4、5、6、7總隊

僅有保2總隊

 

 

(D)教唆他人實施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行為者,必加重其處罰至二分之一

 

 

不正確

 

依其所教唆之行為處罰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67&flno=16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16 條


教唆他人實施違反本法之行為者依其所教唆之行為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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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A 第43條,警察僅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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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5 條 警察局及其分局,就該管區域內之違反本法案件有管轄權。 在地域遼闊交通不便地區,得由上級警察機關授權該管警察所、警察分駐所行使其管轄權。 專業警察機關,得經內政部核准就該管區域內之違反本法案件行使其管轄權。
 第 16 條 教唆他人實施違反本法之行為者,依其所教唆之行為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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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行使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管轄權之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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