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依據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實施辦法,下列敘述何為者為非?
(A)特殊教育之教材編選應保持彈性,依據學生能力、特質及需求,考量文化差異,
結合學校特性及社區生態,充分運用各項教學設備、科技資訊及社區教學資源,
啟發學生多元潛能
(B)多元評量方式,得採紙筆測驗、實作評量、檔案評量、電腦測驗、行為觀察、
晤談、口述(手語、筆談)、報告、資料蒐集整理、創作與賞析、藝術展演、
自我評量、同儕評量、校外學習、標準化測驗、作業評定或其他方式辦理
(C)高級中等學校實施身心障礙學生職場實習課程,應視身心障礙學生之個別能
力、特質及需求,與實習合作機構充分溝通及合作,安排適當場所,並隨年級
增加實習時數;其實施計畫,由學校訂定,報各該主管機關備查
(D)學校實施特殊教育課程,應考量系統性、銜接性及統整性,應由熟悉學生之特
教個管教師,專業設計符合該生個別差異之適性課程,促進不同能力、特質及
需求之學生有效學習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7), B(28), C(204), D(561), E(0) #3111920
統計: A(17), B(28), C(204), D(561), E(0) #3111920
詳解 (共 5 筆)
#5867518
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實施辦法
第三條
學校實施特殊教育課程,應考量系統性、銜接性及統整性,以團隊合作方
式設計因應學生個別差異之適性課程,促進不同能力、特質及需求之學生
有效學習。
身心障礙教育之適性課程,除學業學習外,包括生活管理、社會技巧、學
習策略、職業教育、溝通訓練、點字、定向行動、功能性動作訓練、輔助
科技應用及其他特殊需求領域課程。
資賦優異教育之適性課程,除學生專長領域之加深、加廣或加速學習外,
包括創造力、領導才能、情意發展、獨立研究及其他特殊需求領域課程。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