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依教育部現行《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之規定,學生有攻擊教師的行為,非立即對學生身體施加強制力,不能制止、排除或預防危害者,教師得採取必要之強制措施,不予處罰。最符合哪一種法律原則之適用?
(A)阻卻違法事由
(B)法律優位
(C)法律保留
(D)不確定法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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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0), B(25), C(54), D(8), E(0) #3268429
統計: A(190), B(25), C(54), D(8), E(0) #3268429
詳解 (共 2 筆)
#6407570
正確答案是:(A) 阻卻違法事由
解釋:
阻卻違法事由是指:在特定情況下,雖然行為表面上構成違法(例如施加身體強制力),但因具備某些正當理由或法定條件,該行為被認為是合法的,因此不構成違法。
舉例說明本題情境:
根據教育部規定,當學生攻擊教師,且在無其他替代手段的情況下,教師為了立即防止危害發生,可以使用必要的強制手段,例如擋開、壓制等。這種情況下,教師的行為雖涉及對學生施加身體強制力,但屬於正當防衛或緊急避難的法律允許範圍,因此是「阻卻違法」的典型例子。
其他選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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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法律優位:行政行為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是憲法原則,但與具體行為合法性的認定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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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法律保留:特定事項必須以法律明定,屬於法律制定權的原則,不涉及行為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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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不確定法律概念:法律條文中使用如「必要」、「合理」等模糊用語,需透過解釋釐清含義,但不是本題核心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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