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依警察法第13條規定,警察行政人員之任用資格為何?
(A) 曾受警察養成教育者
(B) 曾受警察教育且經中央考銓合格者
(C) 曾經中央考銓合格者
(D) 曾受警察教育或經中央考銓合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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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8), B(918), C(119), D(1458), E(0) #346965

詳解 (共 4 筆)

#1063448
警專事務員也有普考進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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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8570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01&flno=13

警察法 第 13 條

 

警察行政人員任用,以曾受警察教育經中央考銓合格者為限。其任用程序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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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9185
題目是警察「行政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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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8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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