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 依《國民教育法》之規定,學校校務會議之組成人員並不包括下列何者?
(A)教師會代表
(B)家長會代表
(C)職員 (工)代表
(D)全體專任教師或教師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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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065), B(498), C(716), D(275), E(0) #99039

詳解 (共 6 筆)

#283345

  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設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由校長召集主持。校務會議以校長、全體專任教師或教師代表、家長會代表、職工代表組成之。其成員比例由設立學校之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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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1652
教師會代表不就在教師代表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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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454
校務會議 校長召集 教師代表
家長會代表
職工代表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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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369
教師會是自發性團體,而非法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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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7263
教師會~ㄟ~~被騙~
(共 12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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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4872

*國民教育法第 10 條第1

1.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設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由校長召集主持。

2.校務會議以校長、全體專任教師或教師代表、家長會代表、職工代表組成之。其成員比例由設立學校之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  重點留意

1.    國中與國小均設有校務會議,由校長主持。

2.    參加人員以(1)校長(2)教師或教師代表(3)家長會(4)職工組成。通常沒有校外專家或是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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