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後設倫理學(規約論)是屬於哪一個哲學範疇?
(A)形上學
(B)價值論
(C)知識論
(D)美學
統計: A(1821), B(6105), C(1026), D(117), E(0) #112250
詳解 (共 10 筆)
為了研究方便計,學者們通常把倫理學分成兩大部分,一為規範倫理學,一為後設倫理學(Meta-Ethics)。一般地說,前者旨在研究善的外延,即指出具有什麼性質的事物是善的。因此,規範倫理學是要獲致一組可接受的一、道德義務判斷,二、道德價值判斷,三、非道德價值判斷。至於後者,它旨在研究倫理字詞的意義及其間的交互關係。
像:後設語言:以"語言的規則"思考語言
所以後設倫理的意思應該是
以自己心中倫理的規則去判定倫理(事件)是否正確
具有價值判斷的內涵
故應選價值論
哲學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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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上學 |
它處理實體的<本質>問題,像是<終極的實體是什麼?> 形上學可以分成四個部分: (1)宇宙論:探討宇宙的起源,本質和發展 (2)神學方面:探討上帝是否存在、善與惡的存有與存在問題 (3)人類學:身與心有何關係?有靈魂嗎? (4)本體論(存在論):研究有關存在的本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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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論 |
是在研究知識的本質、來源和功效的一個哲學分枝, <真理是什麼?><我們如何認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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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論 |
主要處理個人或社會普遍認為何者是<善>或較優的這種觀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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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論 |
是對形上學、知識論、價值論產生的解答所產生的派別,像是:觀念論、實在論、新士林哲學、實用主義、存在主義等哲學派別。 |
倫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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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理學 倫理學是哲學的一個分支,是研究道德根基或理由的學問,主要在研究人類行為的是非,試圖經由理性的探究,發現可以普遍適用的原理或規則,以作為倫理判斷的指針,並使人類行為有所規範,故又稱道德哲學(moral philosop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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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倫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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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倫理學是對道德觀念和道德判斷進行系統性瞭解,並對道德原則的合理性加以探討,其目的主要在建構有關行為規範的基本原則,以作為人們日常生活中面臨道德問題時的行動指南,使人們便於鑑別和選擇 。 共三類 義務論 認為評估行為的對或錯,不是完全由行為所造成的結果決定,而是由行為本身所具有的特點決定。強調所採取的行動是對或錯,係依據其內在本質,與道德原則的一致性,以及行動的原則而定,又稱為道義論。
目的論 是一以目標為導向的理論,認為一個行為的對錯係依行為的結果來判斷,其完全決定在該行為所實現的目的或結果,又可分為倫理利己主義(ethical egoism)和效益論(utilitarianism)。 德行論 德行論則認為義務論和目的論評估行為的方向都是不正確的,因為它們都是孤立地探討行為的對錯,而事實上最重要的問題不是「我應該做什麼」,而是「我應該要成為什麼樣的人」,基於個人想要成就的人格特質,去努力培養相對應的氣質傾向。 特別強調道德判斷的訓練勝過對義務的學習,良好習慣的培養遠勝於強調自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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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倫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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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性倫理學是一種實際描述道德行為和信念體系或理念的倫理學,亦稱為描述性道德學(descriptive morals),其主要在研究不同社會的道德主張和實踐,從而發現有關人類行為、態度的重要事實,其所處理的問題主要是某一個社會或文化實際上在實行何種道德規範或具有何種道德實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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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設倫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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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設倫理學係指分析道德名詞和概念的意義,並加以推論的倫理學,又稱為超倫理學或形上倫理學,它是回答基本倫理問題:「什麼是應該存在的或善本身是什麼?」 必須的理論基礎。其不僅能夠幫助人們決定其行為的結果將會是些什麼?而且能告訴我們在所有可能的結果之中,何者為善結果或惡結果?(去作價值的判斷) |
價值論→倫理學(先有)→後設倫理學(後有)。
→美學
這裡的後者應該是指"後設倫理學"
所以,後設倫理學是否應屬知識論的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