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根據教育部統計資料,九十一年度下列六縣市特殊教育經費佔該縣教育總預算比例分別是:宜蘭縣(5.01%)、基隆市(7.55%)、臺北縣(5.27%)、新竹縣(2.70%)、南投縣(3.85%)、連江縣(1.93%)。依據特殊教育法,上述六縣市中共有幾個縣市不符合法定比例?
(A)一個
(B)三個
(C)六個(全部不符合)
(D)零個(全部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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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2), B(2091), C(24), D(14), E(0) #62434

詳解 (共 1 筆)

#250825


特教法第九條

各級政府應從寬編列特殊教育預算,在中央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4.5%;在地方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5%。

 

宜蘭縣(5.01%)V
基隆市(7.55%)V
臺北縣(5.27%)V
新竹縣(2.70%)X
南投縣(3.85%)X
連江縣(1.93%)X

 

故答案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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