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1年 - 111-1 司法官特種考試_三等_司法官及律師、專技高考_律師_各類科:綜合法學(ㄧ)(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110079
年份:111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63 甲、乙、丙、丁四人是大學法律系同學,甲於 102 年開始擔任法官職務,乙和丙則於同年開始擔任執
業律師,丁則於乙、丙共同經營之 A 律師事務所擔任法務助理。110 年 2 月甲和丁結婚,並於同年 買房、生子,下列甲法官所為,何者違反法官倫理規範?
(A)甲和丁結婚時,乙和丙出席婚宴並各自包紅包 3 千元,並於甲、丁買房入厝各自致贈甲賀禮 3 千 元,生子時又各自贈與甲賀禮 3 千元。上述禮金甲均未申報其長官或主管單位
(B)丁於 110 年 3 月間因車禍事故被訴過失傷害和損害賠償,甲無償為丁提供法律意見並撰寫答辯狀
(C)甲執行法官職務時,雖知悉乙律師確有違反律師倫理規範之行為,但認此屬律師倫理規範範疇,並 未通知乙所屬之律師公會
(D)甲和乙、丙同是法律系籃球隊隊員,畢業後,乙、丙在 A 事務所無案件繫屬於甲法官時,每月固 定邀約甲一起在某大學籃球場打籃球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法規名稱:法官倫理規範 第二十六條 ...
未解鎖
(A) 法官倫理規範8 各3000還在正...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答案C,甲執行法官職務時,雖知悉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