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3年 - 113 司法官特種考試_三等_司法官及律師、專技高考_律師_各類科:綜合法學(ㄧ)(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121842
年份:113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72 甲律師擔任 A 公司之法律顧問,因而得知 A 公司所推出的金融商品其實是一個詐欺騙局,會讓投資 大眾遭受重大的財產損失。其後,甲律師終止與 A 公司的委任關係。在某次參加大學同學聚會時,甲律師的同學乙談到想要投資 A 公司的該金融商品,甲可不可以警告乙該商品其實是一個詐欺騙局?
(A)可以,A 公司推出的金融商品是會造成乙財產重大損害的犯罪行為,可以揭露
(B)不可以,律師應該為當事人保守秘密,絕對不可以洩漏
(C)不可以,因為金融詐欺只會造成財產損害,沒有危害到生命或身體
(D)如果甲律師還是 A 公司的顧問就不可以,現在已經不是顧問,應該就可以
詳解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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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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