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3年 - 113 司法官特種考試_三等_司法官及律師、專技高考_律師_各類科:綜合法學(ㄧ)(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121842
年份:113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66 甲、乙、丙、丁四人為大學同學,甲為執業律師,乙、丙、丁於民國 105 年間擔任檢察官,惟丙於 109
年轉任律師,並與甲合夥經營律師事務所,甲於 111 年和 A 女結婚。下列何者違反檢察官倫理?
(A)丙轉任律師時,乙和丁基於同事情誼,具名致送花籃書寫「開幕致慶」
(B)乙出席甲和 A 的婚宴時,包禮金 3,000 元給甲
(C)甲律師、乙檢察官同時擔任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申訴委員
(D)乙出席甲和 A 的婚宴時,丙當時擔任乙承辦案件中被告 B 的辯護人,且婚宴中乙與丙、B 同桌, 因屬正常社交,乙繼續用餐至婚宴結束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甲、乙、丙、丁四人為大學同學,甲為執...
未解鎖
第 25 條 檢察官應避免從事與檢察公正...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檢察官倫理規範 第25條 1.檢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