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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3年 -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13 屆進階授信人員-授信法規#22247 | 科目:進階授信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3年 -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13 屆進階授信人員-授信法規#22247

年份:103年

科目:進階授信法規

7.依民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請求權時效消滅後,債務人仍為該債務提出擔保者,得以不知時效為理由,請求返還所提供之擔保
(B)時效期間,不得以法律行為加長或減短之。但得預先拋棄時效之利益
(C)以抵押權擔保之借款本金及利息,雖經時效消滅,債權人仍得就其抵押物取償
(D)時效中斷,以當事人、繼承人、受讓人之間為限,始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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